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增訂汽車駕駛人轉彎或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,罰款新台幣一千兩百元至三六千百元。至於通過這條執行率一定很低的立法院,立委每人罰款一萬二千元。
我是路人、機車騎士、以及討厭無能國家機器的公民。老實說,我常常遇到跟行人搶通行時間的汽車駕駛,我很討厭他們、有時候還會對他們罵髒話。身處黑道天堂的台中市,街道上老是見不到交警(但是偶而會看到對交通違規視若無睹或是自己也違規的警察),我鐵定立委豬公豬母通過的這條新法令,一定又是一條傷害政府公信力的自慰法規。
各級政府與民意代表真的不要太愛立法,除非立法不只有理、並且有意志去執行;不然的話,一堆愚蠢不認真的法令,沒被執行是常態、執行了讓民眾不爽不方便,真的只有毀損政府威信(還好的是,各級政府威信早已掃地,還能被糟蹋的不多。阿扁總統與胡志強市長,免緊張啦!)
所以,立委豬公豬母通過對不禮讓行人的汽車駕駛罰款1200至3600元,我認為應該對他們通過此自慰法罰款一萬二千元。
我是路人、機車騎士、以及討厭無能國家機器的公民。老實說,我常常遇到跟行人搶通行時間的汽車駕駛,我很討厭他們、有時候還會對他們罵髒話。身處黑道天堂的台中市,街道上老是見不到交警(但是偶而會看到對交通違規視若無睹或是自己也違規的警察),我鐵定立委豬公豬母通過的這條新法令,一定又是一條傷害政府公信力的自慰法規。
各級政府與民意代表真的不要太愛立法,除非立法不只有理、並且有意志去執行;不然的話,一堆愚蠢不認真的法令,沒被執行是常態、執行了讓民眾不爽不方便,真的只有毀損政府威信(還好的是,各級政府威信早已掃地,還能被糟蹋的不多。阿扁總統與胡志強市長,免緊張啦!)
所以,立委豬公豬母通過對不禮讓行人的汽車駕駛罰款1200至3600元,我認為應該對他們通過此自慰法罰款一萬二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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